【广州专利复审与无效】专利复审与无效介绍
复审是让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局做出的决定进行二次审查,能够减少因审查员个人因素对专利结果的影响。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一般具有两种结果:
A、撤销驳回通知书,授予专利权;
B、维持驳回决定,专利不能获得专利权;
注:不能够再次进行复审,只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一般而言,实用新型复审的通过率较高,发明专利的复审通过率相对较低。
复审的官费分别是:
发明1000
实用新型300
外观专利300
以上费用可按照70%/85%的比例减缓。
复审流程:
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提交复审请求,可以同时提交相关的意见陈述,说明应该被授权的理由;
复审委员会将通知专利局进行内部核查(前置审查),且专利局内部审查后可以直接授权;若坚持驳回则复审委员会组织3~5人的合议组进行二次审查;
复审委员会做出的二次审查结果若坚持驳回,申请人只能够在3个月内提交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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